巡航控制 车速限速器


巡航控制
通过巡航控制的功能,如果驾驶者不踩
加速踏板或制动踏板,无论道路状况
如何,均可以选择并保持车速。这就是
所谓的“巡航速度”。
驾驶员选择的“巡航速度”,必须满足
地方和国家道路使用法规的要求。(不
要超速)
不要在湿滑的道路上或交通拥挤的道
路上使用巡航功能。
首次激活
把旋钮1转置“ON”(开)的位
置上,进入巡航控制功能。
把速度表的指针定位在希望的速
度上。
按下按键2“set一”(设置减)或按
键3“set+”(设置加),起动巡航
功能。
自此,车辆的速度就可一直保持不变,
而无需您的任何操作。巡航速度被记
忆下来并显示到仪表盘。
在4一表盘仪表盘上显示出速度
在5一表盘仪表盘上显示出速度
注意:为了能够启动巡航控制,车辆的
速度必须高于40km/h。
在装备手动变速箱的车辆上,档位至
少应该在4档上。
在装备自动变速箱的车辆上,变速杆
应置于D档或大于等于2档的位置上。
调整你的设置速度
启动巡航控制后,按下按盘键3“set+”
(设置加),增加仪表盘上显示的巡航
速度。
按下按键2“set一”(设置减),减小组
合仪表上显示的巡航速度。
短按:+/一1km/h
长按:+/一5km/h
持续按:以5km/h为单位,连续加大或
减小速度。
车速将逐步达到仪表盘上显示的巡航
速度。
在任何时候,您都可以通过踩下加速
踏板,使车辆的行驶速度比巡航速度
大。它并没有取消巡航设置。一旦您松
开加速踏板,车辆又重新回到巡航速
度。
按下按键3“set+”(设置加)或按键2“set
一”(设置减),如果您的车辆高于巡航速度
的话,系统则记忆当前速度,并把它作为
新的巡航速度。
解除巡航控制
通过下述操作,解除巡航控制:
一按下巡航控制按扭4“Carlcel”(取
消),
一踩下制动踏板,
一踩下装备有手动变速箱的离合器踏
板,
一选择一个不被认可的自动变速箱档
位。
巡航控制在下述情况下也会关闭:
一当车速下降,且低于35km/h时
一当ESP系统启动时。
重新激活巡航控制
如果满足条件的话(参见“首次激活”
章节),则可再次启动巡航控制:
一按下按钮4“Carlcel”(取消),恢
复储存的巡航速度;
一按下按钮2“set一”(设置减)或按
钮3“set+”(设置加),从而记忆当
前的速度,并把它作为新的巡航速
度。
结束巡航控制
一把旋钮旋转到“OFF”(关闭)的
位置上。
注意:把旋钮1放置在“OFF”(关闭)
的位置上之后,或发动机熄火后,必须
重新从(首次激活)阶段开始运行,以
便使巡航控制重新开始工作。
仪表盘的显示
当旋钮位于“ON”(开)的位置上时,
表示巡航控制的符号显示在仪表盘上,
与之相配合的还有“OFF”(关闭)标
识,用来表明设定速度值还未被输入。
位于符号的右边的虚线表明还未进行
首次激活。
首次激活时,符号“OFF'’(关闭)就
会消失,虚线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显示
记忆的巡航速度。
如果车辆的行驶速度大于巡航速度的
话,那么巡航速度则在仪表盘上闪烁。
取消巡航控制时,则出现“OFF”(关
闭)标识,而被记忆的巡航速度一直被
显示。
当重新启动巡航控制时,巡航速度会
闪烁几秒,它表明启动的条件还未得
到满足。
如果选择了巡航控制,但有故障出
有一个警告灯点亮,伴有声音信号
在多功能显示器上会出现一条信
请与标致代理商联系,以便对系统
行检查。
巡航/限速控制
巡航控制功能
无论道路状况如何,且无需操纵加速
度踏板或制动踏板,此功能就能以一
种稳定的方式保持驾驶员设置的车速
不变。
为了达到速度被记’I'~a9目的,车速必
须高于40km/h,手动变速器在4档以
上,自动变速器在2档以上,且发动
选择功能
把旋钮1放置在巡航的位置上,巡
航控制还没有被激活,且没有记忆
任何速度,显示器上显示:
关闭功能
把旋钮1放置在0或“LIMIT’’(限
速)的位置上,从而关闭系统。
激活/记忆速度
一旦您的车速达到期望的速度时,按
下按钮2或3,速度将被记忆,并被自
动保持不变,显示器上显示(如:110
公里/小时):
注意:也可以加速,暂时以一个大于
所记忆的速度行驶。被记忆数值闪
烁。松开加速踏板后,车辆重新回到
被记忆的速度。
取消被记忆的速度
如果您想取消被记忆的速度,只需
按下按钮4或踩下制动踏板或离
合器踏板,显示器显示(如:
110km/h)。
注意:如果车速低于40krTl/h,或手动
变速箱低于4档(自动变速箱低于2
档),或ESP启动的情况下,被记忆的
速度将被自动取消。
调用记忆的速度
取消被记忆的速度后,按下按钮4,您
的车将重新启用最近一次被记忆的速
度,显示器上显示(如:110k111/h):
更改记忆的速度
您有两个选择,可以记忆一个高于先
前记忆的速度值:
不使用加速踏板:
按下按钮3。
使用加速踏板:
超过被记忆的速度,直到达到期
望的速度。
按下按钮2或3。
记录一个低于先前记忆的速度值:
按下按钮2。
短按:+/一1 km/h
长按:+/一5krn/h
持续按:以5krn/h为单位,连续增大或
减小数值。
取消记忆的速度
把旋钮1放在0或LIMIT(限制)的
位置上或关闭发动机。
对运行状况的检查
如果巡航控制运行不良,记忆的速度
将会删除,横线标识连续闪亮几秒钒
指示灯点亮,并伴有声音提示信号,同
时相关信息出现在多功能显示器上。
请向标致代理商咨询,对此系统进行
检查。
请勿在湿滑的道路上或交
通拥挤的路段上使用巡航
控制。
巡航/限速控制
限速功能
可以不超过驾驶员设置的车速(最低
速度为30公里/小时)。
操作必须在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进
行。
选择功能
一把旋钮1放置在LlMlT(极限)的位
置上,限制器还没有被激活,卸省
情况下显示器显示:
关闭功能
一把旋钮1放置在0或巡航的位置
上或关闭点火开关将关闭系统,最
后一次被设置的速度将被记录。
记忆速度
可以在不启动限速控制的情况下实现
速度的记忆。
按下按钮2和3,降低或提高速度。
短按:+/一1km/h
长按:+/一5km/h
持续按:以5km/h为单位,连续增大或
减小数值。
启动/关闭限速控制
第一次按下按钮4,即可激活限速控
制,第二次按下按钮4,即为关闭限速
控制。
限速控制被启动后,显示器上显示
(如:110km/h)。
超过设置的速度
为了超过设置的速度而踩下加速踏
板,将没有任何的效果,除非您用力
踩下加速踏板,超过阻力点。
限速控制将暂时取消,并显示设置的
速度(如:110公里/小时)
注意:如果限速控制不能阻止车辆超
过设置的速度,(比如在陡坡上或急
加速时),该速度会在显示器上闪烁。
为了重新启动限速控制,应松开加速
踏板,以便使速度下降,并低于设置的
速度。
运行状况检查
如果限速控制出现故障,被记忆的速
度将会删除,横线会闪烁几秒钟。
警告灯点亮,并伴有声音提示信号,
同时相关信息出现在多功能显示器
上。
请向标致代理商咨询,对此系统进行
检查。
如果使用的脚垫不是标致
推荐的产品,有可能脚垫
滑动,妨碍加速踏板超过
阻力点。
因此,在这种情况下,唯一的办法是
取消速度限制功能。